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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东海水晶城电子商务区商铺招商通告

2016-01-19 中国东海水晶城

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关于对电子商务区商铺进行招商的通告

为加快全县水晶产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,给广大电商提供一个功能齐全、服务完善的交易平台,新水晶城在2号馆设立电子商务区。目前,商务区的商铺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概况

    新水晶城电子商务区位于2号馆四楼,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,单铺使用面积在12~300平方米,设有直达电梯。商铺内部吊顶、墙面、地板已铺设完毕,光缆直接入户, 配备中央空调,全场wifi覆盖,商户入驻无需额外装修。

二、招商范围

    (一)县内外从事水晶珠宝玉石及相关配件的线上销售经营商户。

    (二)从事电子商务运营托管的第三方服务商。

三、报名起止时间

    2016年1月 19 日8时起至1月 21日17 时截止。

四、报名方式及入驻流程

    (一)报名方式

    电商企业(商户)请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在线填写报名材料,网址为http://sj.lygdh.com/daohang.html,我公司将对报名成功的电商企业(商户)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。请牢记页面反馈的报名序列号,报名序列号先后顺序将作为电商企业(商户)选择商铺的重要依据。选择50平方米以上商铺的需达到一定标准。

    (二)入驻流程

    1、对符合入驻条件的电商企业(商户),将按照报名成功的先后顺序,依次选择本批招商区域内的商铺。

    2、因无商铺可选的,报名材料自动失效。

五、租金及物业管理收费标准

    (一)租金:租赁期的前三年,以商铺套内面积计算,每年租金均价为170元/平方米。

    (二)物业管理费:按商铺套内面积计算,以每年160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(含中央空调费用)。

六、优惠政策

    对本次入驻的电商企业(商户)享有以下优惠政策:

    (一)减免租金及物业管理费:对于2016年1月30日前入驻办公的商户,免收前六个月的商铺租金和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。

    (二)工商登记费补贴: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地点变更登记的费用,由本公司承担。

    (三)产品检测鉴定费优惠:在前三年租赁期间,在新水晶城内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鉴定费减半收取。

    (四)提供会议室、摄影暗室等公用场地。

    (五)配套服务:新水晶城提供融资、品牌创建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人才培训等相关服务,其中:业务咨询、技术指导、短期培训等环节免收服务费用。

    (六)可按照电商实际经营需要,调整闭馆清场时间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    (一)电商企业(商户)应确保在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、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。如因填写错误或联络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,均由报名者自行承担。

    (二)接受有各类电商软件安装、维护的软硬件支持企业等相关配套服务业态的报名,但招商方案另行议定。

    (三)原则上每位电商企业(商户)可以选租1间商铺,不得擅自转租。

    (四)入驻电商应当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行为或记录,且入驻后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商品,能够积极配合处置交易纠纷。

    (五)入驻电商需以线上交易为主,不得在店内从事快递、检测、包装及辅料销售、实体销售等与自身线上经营无关的经营活动。

    (六)接受本公司或委托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,遵守《中国东海水晶城管理公约》。

    (七)本通告内容解释权归本公司享有。

特此通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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